星期五, 10月 13, 2017

第二篇就在花了的螢幕寫⋯⋯

今天,星期五,陽光明媚。
挨完了兩小時的超無聊personality psychology lecture,我去了john吃午餐,吃了fish and chips又打包了羊肉,很開心。本想回家睡午覺,因為覺得自己早上5點就自然醒了一定會很累,但是陽光讓我心情很好很精神。

我就去修電腦,然後我的世界就垮了

買這台電腦才一個月多一點點,居然被我壓壞了螢幕,已經有心理準備要花錢修了,居然跟我說要$700塊⋯⋯我買電腦也才用了$1350⋯⋯
午覺一覺逃避到了現在的晚上9點,我一點都不想吃晚餐,我的心真的好痛
為什麼要花$1350去心痛?而且是那麼那麼痛?我不明白。
我並不是沒有那個錢,那個錢連我銀行的十分之一都不到,我銀行裡的錢還不管吃飯,都是閒錢。但是我在痛什麼?花在別人身上,幫別人收拾爛攤子或者買個$1000的禮物給我心愛的人們,對我來說根本不需要考慮,買就對了。但是⋯⋯自己買了一下下的東西就這樣手殘弄壞了跟我說要$700我真的真的......

我是我人生的第三台電腦吧,第一台我記得用得不錯,可是那台好像不是打算買給我的?用得沒有很心安理得。第二台從第一天就被我嫌到現在,因為我自己把pad當筆電用,高估它了。如今的這台讓我痛到醒在現實的惡夢裏,痛到不知道怎麼面對接下來的生活。
這兩年來打破的第二台電子慘品,爸爸的pad我還沒賠呢,但是不用天天對著它也許比較快能忘記,就這樣把碎裂的螢幕拋在腦後了。如今這個屏幕我天天看,天天對著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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